同学们,12月4日是什么日子,你知道吗?
这是一个神圣而庄严的日子——国家宪法日。也许你要问,宪法和我有什么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我们每一个人都密不可分。
我们国家的宪法诞生于1954年,自此每一个中国公民从出生就享受到宪法带给我们的保护,同时也受到宪法的约束;我们在享受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确定的义务。
2007年,我出生了,虽然还是个小婴儿,但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了,我拥有了和其他人一样的权利。从这一刻起,我就受到了宪法的保护。爸爸妈妈有保护、抚养我的义务,并且不能虐待我、遗弃我。
4年前,我6岁了,来到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上学的第一堂课,老师就教我们唱国歌,认识国旗、国徽,这些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我虽然懵懂,但是深深地记住了这些代表着国家的标志。
从现在再过8年,我就满18岁了,听爸爸妈妈说,到那时我就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些国家大事将和我的决定产生联系,我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爸爸妈妈说,那时我将会进入大学,他们虽然仍会给我缴纳学费、提供零花钱,但从法律的意义上讲,他们已经没有义务供养我;而我也要开始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8年的时间很短,我想除了学习知识外,还有很多的技能和本领需要我去掌握,否则怎么能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
伴随着我的成长,宪法像一只无形的大手,对我给予扶持和约束。她来源于生活,又为良好的生活而存在。作为中国公民,我要坚决地遵守宪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有法治精神的公民。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四年级7班,指导老师:张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