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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0-07-08 山西省教育厅 返回列表
晋教法〔2019〕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和广大教师。
  三、活动内容
  以“学宪法 讲宪法”为主题,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内容包括:一场“宪法小卫士”活动、一次宪法主题征文、一部宪法主题微视频、一场法治知识竞赛、一场“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一次“宪法宣传周”活动。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小卫士”活动
  各地各校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研究制定《“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山西省中小学生宪法主题征文大赛
  各学校在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参加宪法主题征文大赛。本次征文大赛分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大赛将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奖项覆盖教师、学生、学校以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题征文大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三)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本次微视频征集活动面向广大教师和高校学生,活动分设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大赛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中专学校负责组织本市本校参赛作品的征集工作。各市教育局上报作品数量不少于50件,各高校上报作品不少于20件,省直中专学校上报作品不少于5件。(微视频征集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各地各校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总结(不超过1000字)、优秀作品推荐表、作品征集报名表和作品通过邮箱或者寄送光盘或者网络云盘上传(上传完成后将链接地址发送到活动邮箱)的方式完成电子版报送工作,邮件请注明“‘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报送”,并将活动总结和优秀作品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通过邮箱报送或将纸质版寄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广大教师和高校学生的作品同时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参赛,通过普法网自行上传,普法网征集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8月15日。通过审核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四)组织开展全省学生法治知识竞赛
  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2019年7月31日前,各市教育局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各高校遴选出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决赛。全省学生法治知识竞赛省级决赛拟于2019年8月举办,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五)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各地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19年7月31日前,各市教育局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各高校遴选出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决赛。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山西赛区总决赛拟于2019年8月举办,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六)“宪法宣传周”活动
  组织好2019年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各市、各高校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形式多样地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教育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将设立分会场,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本次征文大赛、微视频大赛由山西省教育厅主办,《作文周刊》报社承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落实。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抓紧落实,让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以学为主,学赛结合,以赛促学,学赛相长,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着力培养师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整合活动、整合资源、整合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力争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出成果、出效益。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中专学校于2019年5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报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等信息(详见附件3),于10月31日前报送本地本校的阶段性活动总结(工作进展、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活动中的先进案例或典型经验及2020年工作思路。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加盖公章的材料请扫描成PDF格式通过邮箱报送或将纸质版寄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及电话:杨晋熙 郭琳琳0351-3046561;电子邮箱:sxjytfz@126.com;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山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2007,邮编:030024。
  《作文周刊》报社联系人及电话:贾老师  0351-7075201
  五、其他说明
  广大教师和学生可通过山西省教育厅官网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大赛详情。
  活动官网:
  山西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shanxi.gov.cn)
  作文周刊网(http://www.zwzk.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
  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号:xxfjxf)
  《作文周刊》报社(微信号:zwzk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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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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