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对象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开通了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将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地各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
具体活动内容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或“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将活动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指定专人担任管理员,注册管理账号、导入学生信息、生成学生账号、组织学生完成在线学习与综合评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地各校于10月14日前将活动落实情况及管理员信息通过“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公众平台(“2022宪法-管理员报送系统”)报送。同时各级管理员请及时加入“2022宪法卫士”微信交流群。
(二)形式与目标。统筹安排,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创“宪法卫士”。
督促落实,确保各中小学、各省属中职学校参与率不低于90%,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各高等学校要加强组织动员,确保各校学校参与率不低于95%,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参与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成果上报。各地各校请于2022年11月下旬通过“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公众平台(“2022宪法-管理员报送系统”)报送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3年工作建议。
(四)结果使用。省教育厅将对“宪法卫士”推进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对各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的参与率进行排名,参与率过低的地市和单位将下发书面督办函。活动结束后,结合各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的参与率及各项占比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管理员奖,并推荐到各地普法办,作为普法先进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
1.“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将为广大师生提供活动资讯、操作指南、便捷登录、线上解答等内容。
2.活动期间,开通“2022宪法卫士”微信矩阵群,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安排专人进群进行交流。关注“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xfjxf),回复“宪法卫士”即可进群互动学习、分享交流。
3.联系人:贾老师 0351-7075201
“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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