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之一——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
(一)活动对象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分别确定了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个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法治知识学习和相关实践活动。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
具体活动内容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或“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
(四)活动要求
1. 明确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将活动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指定专人担任管理员,注册管理账号、导入学生信息、生成学生账号、组织学生完成在线学习与综合评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地各校于9月10日前将管理员信息表反馈至3143415951@qq.com(邮件主题以“xx教育局/学校+宪法卫士管理员信息表”命名),各级管理员请及时加入“2021宪法卫士”微信交流群。
2. 形式与目标。统筹安排,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相结合,通过信息课、思政课等,统一注册、集中学习,确保各市中小学、各省直中专参与率不低于70%,各高等学校参与率不低于80%,推动形成全省青少年宪法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 结果使用。省教育厅将对“宪法卫士”推进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对各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的参与率进行排名,参与率过低的地市和单位将下发书面督办函。活动结束后,结合各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的参与率及各项占比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管理员奖,并推荐到各地普法办,作为普法先进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
1.“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将为广大师生提供活动资讯、操作指南、便捷登录、线上解答等内容。
2.活动期间,开通“2021宪法卫士”微信矩阵群,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安排专人进群进行交流。关注“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xfjxf),回复“宪法卫士”即可进群、互动学习、分享交流。
3.活动联系人:贾老师 0351-7075201。
“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