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司法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晋教法〔2026〕5号
各市教育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职学校,厅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6〕2 号)要求,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司法厅联合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重点
除教政法厅函〔2026〕2号中所列的学习宣传重点外,各地需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宪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青少年树立权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7月上旬,开展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省级决赛,各市教育局按照赛制(见附件 1)要求推荐各组别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各1名,省教育厅经初选后,各选取前5名参加省级决赛。10月中下旬,开展法治素养能力大赛省级决赛,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分别按照赛制要求上报各组别1名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2.“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与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教育部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征集与展示“我与法治”故事以及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4 日,我省将同步参加“教育部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选取一所学校作为山西分会场,其他各校师生及法治副校长可通过网络视频同步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各市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相关人员参加比赛,科学制定贴合本地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部署落地见效。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及相关比赛,逐级报送参赛名单(各省属中职学校、厅直有关学校通过属地市教育局报送)。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市教育局要主动联合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地方比赛,科学统筹、设计各项普法活动,杜绝重形式、轻实效的表面化行为,让宪法学习真正融入校园日常、走进师生心中。各市教育局应于7月6日前提交参加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省级决赛人员信息及相关视频材料(附件2、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于10月12日前提交参加法治素养能力大赛选手信息和主题阐释稿(附件4)。
(三)严肃廉洁纪律。各市各校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平、公正、节约、廉洁办赛。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和作品审查工作,推荐选手经公示后方可报省教育厅。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马老师、曲老师
联系电话:0351-3806860
邮箱:sxsjytfgc@email.shanxi.gov.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2.全省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参赛信息表
3.全省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参赛信息表
4.全省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参赛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司法厅
2026年6月15日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